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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文联所属协会会员整顿工作的通知 各文艺家协会:
鉴于近年来各协会会员发生了很大变化,为贯彻六次文代会的精神,加强各协会组织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会员情况,更好地为会员服务,经市文联党组研究,并征得各协会主席团意见,决定自9月下旬至11月末开展协会会员整顿工作。
一、整顿工作内容
1. 各协会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各自协会实际,做好会员登记、收缴会费、换发新会员证等。
2. 各协会9月下旬寄发根据本通知精神拟定的协会会员整顿工作通知和会员登记表。填写会员登记表是新形势下采集掌握分析会员信息状况的重要手段,务必要求各位会员认真填写,10月20日前送交。
3. 一次性收缴会员。收缴标准如下:
① 65周岁以内的会员(含65周岁),原则上每人每年20元标准,按五年(本届内)一次缴纳,计100元整。
② 各协会的理事,每人每年30元标准,按五年(本届内)一次性缴纳,计150元整。
③ 各协会主席团成员,每人每年50元标准,按五年(本届内)一次性缴纳,计250元整。
④ 对各协会新发展的会员,除按要求缴纳本届内100元的会费外,另缴100元的会员入会费,共计200元。
⑤ 连续缴纳至65周岁以上的会员,免缴会费。
⑥团体会员按人数一年缴会费1000—3000元,可一次性缴齐,亦可按年度上缴。
对以上规定的款项,每个人只缴纳其中的一项。
二、有关要求
1.
会员整顿工作是第四季度各协会一项重点工作,要在协会主席团领导下,由秘书长认真做好各项具体工作,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项工作。
2. 10月20日开始接受办理会员缴纳会费,并办理新会员证,对缴纳会费的会员,均开出收据。
3. 11月30日前会员整顿工作结束,有关情况请各协会在12月初做出总结。各协会着手编辑、制作会员名录。年底在《大连文艺界》等有关媒体公布整顿后的各协会会员名单。
4.
对没有参加登记,没有缴纳会费,也没有办理新会员证的会员,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
5.
收缴的会费原则上均由文联财务分别立帐管理,以上所需费用均从会费中扣除。会费的使用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大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0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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